招标信息

2023年河南中烟与郑州烟草研究院工艺联合实验室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1

2023年河南中烟与郑州烟草研究院工艺联合实验室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河南中烟与郑州烟草研究院工艺联合实验室监理 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3年河南中烟与郑州烟草研究院工艺联合实验室监理 项目

2.2招标编号:202

2.3项目概况:改造郑州市陇海东路72号原郑州卷烟厂彩印车间,建设工艺基础研究实验区、热转化工程研究实验区、先进过程控制原理验证实验区、新型数字化检测技术研发实验区、通用分析测试实验区、雾化产品装配检测实验区、自然烟气产品(NSCs)装配检测实验区、新型产品性能检测实验区、新型产品设计中心、卷制复合实验区、展示厅及学术交流室等,改造建筑面积约7450平方米;改造原郑州卷烟厂彩印车间辅楼,建设联合实验室科研管理及辅助用房,改造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实验室配电、通风空调、气体供应、给水排水、除尘、废气处理、综合布线等公用动力辅助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设施;配套建设实验室智能信息化系统。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河南中烟与郑州烟草研究院工艺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施工前期、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

2.6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2.7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8 服务地点:郑州市陇海东路72号原郑州卷烟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承诺书、劳动合同及2023年9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承诺)。

3.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进行查询;

注: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4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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