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SUV型立体机械停车位采购安装工程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1
一、项目名称:SUV型立体机械停车位采购安装工程项目(三次)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SUV型立体机械停车位采购安装工程项目(三次) 。包设计、包制造、包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资料、包验收、包维修保养。(详见第二章)。

三、采购预算:2763600元(大写:贰佰柒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控制单价:18800元/个(按车位数量计算)做为控制单价(包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四、磋商企业的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原件);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申明,原件);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2)查询截止时点: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开标后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记录,对完整信息打印作为证据;发现有失信信息情况的,将记录、证据转交评标委员会。

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目前,贵州省尚未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提供检测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试验合格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及特种设备试验报告(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供应商在开标现场手持一份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或缺项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

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 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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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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