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批次)(第三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4-03-20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淖毛湖农场
3.工程规模:信息化工程、农田新建节水灌溉工程、农田巩固提高工程(支渠、斗渠更新改造项目、机井改造项目)、防风林节水灌溉项目、城镇绿化管网改造项目、塘坝蓄水工程、水系连通工程、中水回用项目、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E6613004004000040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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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批次)(第三标段) |
(1)红山农场改建进水前池一座,改建支渠2.34km,改建干渠0.7km,改建分水闸6座;(2)红山农场新建管道11.67km及配套附属设施。(3)淖毛湖农场新建调蓄池1座,库容为3万m³,配套输水管网7.31km,汇水管网1.61km,并配套建筑物。新建库容1万m³蓄水池1座及配套建筑物。(设计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施工单位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2023年1月1日后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5 、信誉要求:
5.1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5.2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5.3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5.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 报送企业信息,并提供查询信息截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以及造价执业人员须为报送人员,提供查询截图)。
四、
领取时间:2024年03月21日00:00:00至2024年03月28日00:00:00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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