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左权三期发电项目主体及送出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技术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1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左权三期发电项目主体及送出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技术委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50MW风电)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50MW风电拟建10台风机,最终以设计为准。本项目光伏与风电项目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最终接入方式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2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2.3采购内容:
投标人负责编制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50MW风电)主体及送出工程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最终版主体及送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交付招标人存档备查,投标方负责评审会组织、专家邀请,承担相关的评审会务等费用。详见技术要求中工程量清单。
2.4服务期:
本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交主体及送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相关工作安排,进度计划,时间节点控制及报告成果评审时间安排等计划,并提供编制所需资料清单。收到招标方提供的报告编制所需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300MW光伏+35MW/70MWh储能+50MW风电)主体及送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报告;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投标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并收集全资料后30个工作日完成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经评审取得审查意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审备案(若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新能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3月28日17时00分止。
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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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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