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通量快堆选址假想事故源项分析方法和验收准则(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4-03-20

高通量快堆选址假想事故源项分析方法和验收准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高通量快堆选址假想事故源项分析方法和验收准则。

1.2 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规定的目的是研究制定高通量快堆选址假想事故源项分析方法和验收准则。开展事故源项相关法规准则、核安全监管要求的适应性研究,参考国内外不同堆型事故源项分析方法,结合高通量快堆的设计和源项迁移特点,确定高通量快堆选址假想事故源项分析方法和验收准则。

1.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研究内容):

调研国内外事故源项相关法规标准、核安全监管要求,以及国内外高通量堆、钠冷快堆等研究堆实践,结合近期针对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安全设计与审评的国内外进展,提出切实可行的针对高通量快中子研究堆厂址源项的基准建议与技术见解。详见技术规格书内容。

2.2 服务期:本项目从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项目验收,周期为6个月,完成全部开发工作。

2.3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被中核集团及招标人暂停采购活动资格、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解除限制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4.2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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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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