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安盟人民医院急诊出入口门、原康复大厅走廊入口增设金属门、自行车棚搬迁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2024-03-20
一、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急诊出入口门、原康复大厅走廊入口增设金属门、自行车棚搬迁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资金:5.75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相应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5.需要有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满足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新址11区新增铝镁合金隔断门,急诊出入口更换铜门,迁移新址自行车车棚(包括附属设施)至生活垃圾存放处东侧,要求建不少于10个混凝土预埋件尺寸为600mm*600mm*800mm,车棚吊装安装、拆除及安放场地破损恢复等。预算金额包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工具、人工、垃圾清运、安全措施费、税费等。具体工程量、内容及要求需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国栋13948890153.

2、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不得破坏其他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必需按照医院要求进行恢复;

3、施工如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施工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4、按照约定日期时间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验收标准,进行施工、验收及质保。

5、做好防护、节水、节电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6、严格按照院方要求进行施工,参照国家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及质保;结算以医院委托第三方审计为准。

7、结算以医院委托第三方审计为准。

(二)项目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

(三)工期:7日历天

五、违规责任

如发生串标行为,串标公司三年内禁止再参加我院任何招投标项目。串标法律依据与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六、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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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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