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招标公告
2024-03-20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后八里 1、2、3、4、5 号站、玉泉首站、钰景花园站等 16 座热力站
2.3招标规模: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项目主要为换热站升级改造,本项目改造换热站16座,供热面积138.08万㎡。
主要工程内容包含:玉泉区后八里1.2.3.4.5号站、玉泉首站、钰景花园热力站等玉泉区16座热力站更换板式换热器10台,更换循环泵1台,新增大温差机组6台,自控系统完善改造11座换热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编号 |
E1501000001001404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企业资质要求 |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GB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
人员资质要求 |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 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计划工期 |
153日历天(2024.4.16-2024.9.15) |
合同估算价 |
约346.67万元 |
招标内容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项目主要为换热站升级改造,本项目改造换热站16座,供热面积138.08万㎡。主要工程内容包含:玉泉区后八里1.2.3.4.5号站、玉泉首站、钰景花园热力站等玉泉区16座热力站更换板式换热器10台,更换循环泵1台,新增大温差机组6台,自控系统完善改造11座换热站。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其中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施工阶段的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编号 |
E1501000001001404001002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监理项目 |
企业资质要求 |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计划工期 |
153日历天(2024.4.16-2024.9.15) |
合同估算价 |
约4.61万元 |
招标内容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项目主要为换热站升级改造,本项目改造换热站16座,供热面积138.08万㎡。主要工程内容包含:玉泉区后八里1.2.3.4.5号站、玉泉首站、钰景花园热力站等玉泉区16座热力站更换板式换热器10台,更换循环泵1台,新增大温差机组6台,自控系统完善改造11座换热站。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温暖工程(燃热集团换热站改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包含两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2其他要求:
(1)设计施工总承包非联合体投标需满足:同一家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GB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3)投标人均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投标将被拒绝。
(注: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子目中的“单位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5)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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