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沙洋县零星生态环境修复(2023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对沙洋城区20处零星地块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整治面积45528.5平方米。主要是通过对现场杂灌木清理,边坡修理及环境整治。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沙洋城区20处零星地块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整治面积45528.5平方米。主要是通过对现场杂灌木清理,边坡修理及环境整治。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17 00-00-00
合同估算价:642.7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4)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3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5、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2)投标人有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承诺;(3)企业信用等级 B 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6、其它要求:①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4月09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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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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