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污水处理药剂-液体碳源采购项目(标包2)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19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药剂-液体碳源采购项目(标包2)二次招标;

2、项目内容:

标包号

药剂名称

预估需求量(吨)

需求公司

地点及预估需求量

标包1

液体碳源(90%去除率以上)

1400

天津市润达金源水务有限公司

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1400吨

(最大存储量60吨)

标包2

液体碳源(70%去除率以上)

1508

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武清汽车产业园污水处理厂100吨(最大存储量3吨)

武清区第七污水处理厂750吨(最大存储量20吨)

武清金博工业园污水处理厂300吨(最大存储量5吨)

泗村店污水处理厂50吨(最大存储量8吨)

九园污水处理厂200吨(最大存储量10吨)

天津市润达清源污水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武清区城关镇污水处理厂108吨(最大存储量3吨)

注:去除率是指在招标人污水项目设计的脱氮环节中满足反硝化反映条件前提下。

二、项目限价

标包号

药剂名称

最高限价(元/吨)

标包1

液体碳源(90%去除率以上)

1980

标包2

液体碳源(70%去除率以上)

1800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所投产品最近一年内第三方《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票据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4、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生产厂家(生产企业)授权书(同时需附生产厂家所投产品的生产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有效期内的生产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

6、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名 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云平台”截图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须按投标格式要求提供合同付款账期确认书;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3月29日13: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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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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