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年产30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设备项目(年产30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附属设备项目(第二包))招标公告

2024-03-2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年产 30 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设备项目

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9,08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包号

包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年产 30 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设备项目(第一包)

12500000

12500000

2

年产 30 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附属设备项目(第二包)

6580000

6579999.98

二、投标人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年产 30 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设备项目

第2包:年产 30 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附属设备项目

2.3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包名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年产 30 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设备项目(第一包)

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多20张图片); (提供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厂房照片或设备购买发票或完成能力承诺书或与本项目相关连的专业人员证书或与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

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5.(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详见模板。)

7.(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年产 30 万吨再生沥青砼搅拌附属设备项目(第二包)

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多20张图片); (提供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厂房照片或设备购买发票或完成能力承诺书或与本项目相关连的专业人员证书或与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

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

5.(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详见模板。)

7.(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招标详情

1.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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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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