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预选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8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预选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4、采购内容: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预选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5、预算金额:0 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材料)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材料)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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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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