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二厂区锅炉水质检测和长安汽车XX工厂XX车间一、二工厂废水站水样委外检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4-03-19
一.项目名称:2024年二厂区锅炉水质检测和长安汽车XX工厂XX车间一、二工厂废水站水样委外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CA24B2

三. 询价采购内容及需求:

3.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包:“2024年二厂区锅炉水质检测”及“长安汽车XX工厂XX车间一、二工厂废水站水样委外检测项目”,两个包共选出一名中选供应商执行。

3.2分包一:2024年二厂区锅炉水质检测

3.2.1 项目背景: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二厂区3台锅炉的补水和回水水质因体系要求,需增加锅炉补水、锅炉水的铁含量和锅炉水的酚酞碱度的检测数据,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建议统一委外给有专业资质和技术实力公司进行检测并提供报告;

3.2.2 数量及频次

取样点

检测项目

排放标准

监测频次

锅炉补给水

≤0.3mg/L

周/次

锅炉炉水

酚酞碱度

≥2mmol/L

周/次

总铁

≤0.5mg/L

周/次

注:参考标准:GB/T 1576-2018。

3.2.3 验收依据:供应商提供数据检测结果并盖有重庆铃耀公章的报告。

3.3分包二:长安汽车XX工厂XX车间一、二工厂废水站水样委外检测项目

3.3.1 项目背景:由于一、二工厂废水站现场无条件对废水中的部分因子进行检测,所以需要对这部分因子进行委外检测,便于进行水质监控,避免不达标;

3.3.2 项目地点: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一、二厂废水站;

3.3.3 项目内容:

3.3.3.1 废水站水样委外检测需求明细如下:

废水站水样委外检测需求明细

序号

区域

槽体

外检项目

频次

1

二工厂

放流槽

LAS

1次/月

2

监视槽1

总硬度

1次/月

3

硫酸盐

1次/月

4

溶解性总固体

1次/月

5

中水工业用水池

LAS

1次/月

6

总硬度

1次/月

7

溶解性总固体

1次/月

8

总余氯

1次/月

9

氯离子

1次/月

10

二氧化硅

1次/月

11

总碱度

1次/月

12

中水杂用水池

LAS

1次/月

13

色度

1次/月

14

总余氯

1次/月

15

大肠埃希氏菌

1次/月

16

一工厂

放流槽

LAS

1次/月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 供应商为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6.2 供应商需有两个分包项目内容中废水污染因子的检测资质,并在重庆市环保局官网公示的检测单位名单内(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6.3 供应商应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到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数据和结果应真实有效(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4 供应商不得以委托、转包的形式承接项目(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2)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

(3)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4)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5)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

(9)不是采购人(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定义的中间商。(中间商定义:供应商直接与公司(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服务,与此不符的,定义为中间商。即买来卖,无论其是否提供垫资、配送、售后等服务,均视为中间商。)

(10)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但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3开头)除外。

6.6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7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9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6.5-6.9需供应商逐条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并注意6.5中第6和第10条需要单独提供的资料。供应商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中选资格。

★七. 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与卖方(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付款周期、方式、进度:

(1)付款周期:挂账后次月付款。

(2)付款方式:现款。

(3)付款进度:验收合格或完成交付后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支付,支付前需提交书面验收报告。费用按实际实施项目、数量和合同对应项的单价进行结算。

八.报名时间:2024年03月19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31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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