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宣威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盛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存续期间合作事项专项审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宣威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盛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存续期间合作事项专项审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55

最高限价(万元):55

采购需求:就宣威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盛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宣威北部新城投资开发建设项目框架协议》、《宣威市滇东北现代商贸物流园北部新城投资开发建设项目》、《二0一一年宣威市招商恳谈会合作项目宣威市滇东北现代商贸物流园项目》合同合作期间(自项目开始之日至2023年11月7日期间)涉及人民币约3.7亿元资金的专项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所有审计任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注:因甲方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时间相应顺延,服务费不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如果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的必须有总所授权书及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承诺书,一个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所(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含审计负责人),拟派的审计负责人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相关职业10年及以上(含10年),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注册证、职称证(如有)、社保缴费证明(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成员须具备会计师职称证书,从事相关职业5年及以上(含5年),身份证、毕业证、注册证(若有)、职称证、社保缴费证明(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3)其他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含审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并提供本公司项目组成员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材料打印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承诺在投标及审计过程中不得更换,确保实际到场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如果参与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或业务水平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21 08:30至2024-03-28 17: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4-16 0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