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金华市分公司金东、磐安、武义气象塔一体化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9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金华市分公司金东、磐安、武义气象塔一体化施工所需的物资(气象塔塔体、亮化物资、电子围栏、铁甲机房)及服务(土建施工等)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项目含税总预算424.05万元,其中物资部分含税预算为304.23万元,施工部分含税预算为119.82万元,各标包预算情况见下表。

标包

预算类型

含税预算(万元)

标包1金东气象塔一体化施工

物资部分

132.83

施工部分

20.31

合计

153.14

标包2磐安气象塔一体化施工

物资部分

99.48

施工部分

36.02

合计

135.50

标包3武义气象塔一体化施工

物资部分

71.92

施工部分

63.49

合计

135.41

1.3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标包1金东气象塔一体化施工;标包2磐安气象塔一体化施工;标包3武义气象塔一体化施工,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中标人数量:标包1、标包2、标包3各1个中标人,中标份额均各为100%。

1.5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项目施工,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1.6项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7保修期: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8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折扣(非OFF)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物资部分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预估数量

最高限价/基准价

金东气象塔

磐安气象塔

武义气象塔

(不含税,元)

1

气象塔塔体

90

29.26

29.955

金东气象塔:10900
磐安气象塔:21400
武义气象塔:19100

2

塔体油漆

88

28.45

28

500

3

亮化物资

线条灯

1200

/

/

48

4

Φ30点光源(普通型)

1500

7000

/

7.5

5

亮灯主控设备

1

3

/

4000

6

亮灯分控设备

4

9

/

3500

7

整塔电气配电箱

3

3

/

3000

8

YJV电缆线2×2.5

1200

3180

/

9.29

9

YJV电缆线3×4

/

540

/

18.14

10

YJV电缆线4×10

300

/

/

53.1

11

电源机柜(体积≥1.5m3)

2

/

/

3100

12

超五类网线

/

2790

/

3.5

13

超六类网线

1600

/

/

4.7

14

恒压电源

60

/

/

120

15

电子围栏物资及服务

交换机

/

1

/

245

16

全景摄像头含支架

/

1

/

7270

17

网络硬盘录像机(含6t硬盘2块)

/

1

/

3890

18

警戒摄像头含支架

/

4

/

995

19

平台及算法应用软件

/

1

/

5660

20

配电箱:304不锈钢,400*500*250

/

1

/

530

21

视频图像数据对接软件

/

1

/

4715

22

安装调试费用

/

1

/

5660

23

双波波形护栏板

/

50

/

1200

24

金属围栏

/

/

44

500

25

铁甲机房

/

1

1

48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土建施工允许分包。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分包,则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土建施工分包单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提供,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塔类供货安装类】。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2.5 三类安管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员应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3)项目负责人不得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否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得与特种作业人员复用,否则特种作业人员不予认可。

本项目土建施工允许分包。若投标人对本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分包,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土建施工分包单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类安管人员证书,且分包单位负责土建施工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相关证明材料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提供,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2.6 控股与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9本项目不接受气象塔塔体物资的代理商投标。

说明: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为母公司,投标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投标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也视为制造商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金华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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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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