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公网覆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9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计划采购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公网覆盖工程项目中施工部分,含税预算金额约1175.58万元。

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工期:

序号

施工隧道

工期

1

谷山村隧道、下苇甸隧道、黄台隧道、安家庄隧道、饮马鞍隧道、黄岩沟1#隧道、黄岩沟2#隧道、青白口隧道、塔岭沟隧道、西胡林隧道、斋堂1隧道、斋堂2隧道、清水1隧道、清水2隧道、齐家庄隧道

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2

小龙门隧道

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注:如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开通时间延后则完工时间不晚于隧道通车时间。

1.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个中标人;详情如下:

序号

施工区域

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1

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16条隧道:谷山村隧道、下苇甸隧道、黄台隧道、安家庄隧道、饮马鞍隧道、黄岩沟1#隧道、黄岩沟2#隧道、青白口隧道、塔岭沟隧道、西胡林隧道、斋堂1隧道、斋堂2隧道、清水1隧道、清水2隧道、齐家庄隧道、小龙门隧道

1175.58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3、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公司成立以来每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投标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只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室分(无源室分、有源室分)施工类项目业绩累计4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1张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或验收证书等可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2)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订单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甲方使用部门章,发票须体现为本项目),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确认盖章);订单清单或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结算发票落款时间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若订单和发票同时出现,则按照订单计取)

(5)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6)提供的发票须提供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发票验证截图应提供最新开具的发票验证截图)。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专业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与某一施工队伍中专职安全员重复)。

(4)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至少1人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施工队伍:具备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队伍2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施工队伍至少包括专职安全员1名,电工1名,施工人员5名。同一队伍中不同角色不能复用。

(须提供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人员与投标人签署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涉及证书的需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材料)

2.6、其他要求:

(1)保修期:通过内部验收之日起3年,需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投标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8、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9、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0、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2.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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