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宜镇财政所、宜兴隆、审计所、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大楼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2024-03-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23-YZJY-C2024-0005

2.项目名称:安宜镇财政所、宜兴隆、审计所、 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大楼装修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177.89万元人民币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9.71万元

5.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推进集中办公,以便更好更快为群众和企业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对安宜镇财政所、宜兴隆、审计所、 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大楼装修工程施工(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2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3.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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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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