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9项目编号:LNHC2**
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年约120万元(以年实际采购医用气体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以各产品的最高单价为基数)
合同履行期限:1年,在采购人验收、考核合格、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总供货服务期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货物采购,要求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采购的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工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委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用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至 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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