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湖南省双牌县打鼓坪风电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3-1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湖南省双牌县打鼓坪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西部,区域内山脊为西南-东北走向,东西跨度约 13km,南北跨度约 23km,总面积约 103km2。
2.1.1 风资源条件

本风电场主风向和主风能方向为 NNW~NNE 和 S~SSW,分布规律基本一致;风速年内变化幅度较大;日内以白天风速较小,夜间风速较大;年有效利用小时数较高,满发小时数较低;风电场主要以低风速为主。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31147——2018)判定本风电场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1 级。预计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 20780 万 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078h,容量系数为 0.237。

2.1.2 交通运输条件

风电场址距双牌县公路里程约 4.8km,场区东部有 G207 国道和 S343 省道经过、场区中部有 Y169 乡道和 X034 县道经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1.3 接入系统条件本风电场拟建设 110kV 升压站一座,升压站设计规模为 100MVA,采用以 1回 110kV 电压等级架空线路接入系统。

2.1.4 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12 个月,2024 年 4 月底前项目开工,2024 年 12 月 30日首批风机并网,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全容量投产发电。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项目竣工,发包人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30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 主要工程量

本风电场拟建 20 台 5.0MW 风机,设计装机规模为 100MW,拟新建一座 110kV升压站,位于风电场场址中部。以 1 回 110kV 线路 T 接打鼓坪风电一期~舒家塘变 110kV 线路,导线截面为 LGJ-300,线路长度约 2 公里。

2.2 招标范围

除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本项目开工前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含风电场(含进场道路)、110kV 升压站、送出工程及其配套水保、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验收及征地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含 110kV 送出线路)前期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审、军事、文物、地灾、压覆矿、核准、环评、水保、安评、接入等前

期专题和国土、林业、规划、消防、质监、征租地等合法合规手续;

(2)项目勘察设计;

(3)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4)建安工程施工;

(5)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6)工程专项验收;

(7)培训、工程保险、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及其他设备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及时完成修补等工作。

(8)项目 110kV 送出线路的设计、采购、施工、接入等工作。

(9)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采购方式为甲定乙采,由发包人根据国家电投集中招标结果选定。

(10)投标人承诺风电场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不低于 2078h,低于部分扣减合同电量保证金。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 本项目设计允许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3 本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允许专业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4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 2 个及以上不低于 50MW 规模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合同工作内容需包含 110kV 及以上升压站),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并网意见书,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2020-2022 年)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0-2022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能力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5 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 B 证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 人员要求

3.7.1 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2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3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职称证和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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