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泉煤矿储量核实报告(含钻探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19

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泉煤矿储量核实报告( 含钻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泉煤矿储量核实报告( 含钻探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EC-XJG**

2.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号文),为配合矿井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需要对矿井火烧区边界进行验证。具体工作为在矿井前期已施工的地质勘探钻孔基础上,设计补充钻孔对煤层储量进行核查,并对火烧区边界进行再次验证,为矿井下一步采掘接续计划提供更为详实的地质资料。

2.4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本次储量核实报告( 含钻探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及报告编制等需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安﹝2023﹞192号文)相关要求,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设计并经新疆公司审批后组织施工,施工结束后编勘探报告报经新疆公司组织审查批准;编制的榆树泉煤矿储量核实报告通过评审,并完成相关单位备案。

(2)投标方须具有完备的营业执照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方能够高质量完成榆树泉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编制、补勘钻孔钻探工程施工等工作。

2.5 项目实施地点:库车市榆树泉煤矿;

2.6 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工程合格标准;

2.8 工期:合同签订后140天完成本项目技术规格书所要求实现的全部功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必须含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包含地质勘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在国内独立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地质勘探类项目(项目证明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结算发票为准,需能体现出项目实施内容),并提供可供核实信息的原合同甲方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均可;

3.3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非企业法人可提供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9日10时00分2024年3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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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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