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3-2025年度谈判代理机构库(扩招)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4-03-15一、项目名称:某部2023-2025年度谈判代理机构库(扩招)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CSA-F3002
三、项目概况:
1、为规范采购单位选取社会代理机构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通过谈判确定3家具备物资、服务及工程采购能力的招标代理服务中介机构。
2、 服务期限:2年(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人需具备物资、服务及工程采购能力;
(七)本项目禁止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网站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谈判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