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集中供热改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3-19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集中供热改建项目监理

1.2建设地点: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

1.3建设规模:改建一座 65t/h 燃煤蒸汽锅炉和一座65t/h 燃气蒸汽锅炉,供热管网、冷凝水回收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1.4计划投资:6800.00万元

1.5控制价为:88.40万元

1.6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04月17日开工、2024年06月30日竣工,总工期75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1.7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2.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4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03月19日11:00时-2024年04月09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登录后查看)申请。

2、投标保证金: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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