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病区地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18
2 、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病区地板改造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156123.89元

最高限价:1156123.8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01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病区地板改造项目

1156123.89

1156123.89

1156123.8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5.5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6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