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立体停车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3-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立体停车库项目已由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立体停车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2200.0万元 81.0% 其他 498.799146万元 19.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玉林市新民路111号(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内)
建设规模:建设立体停车库1个,项目占地面积389.16平方米,建筑面积389.1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33.85米,机械设备由17层的立体停车库组成,可提供停车位240个
合同估算价:2698.79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定额工期30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立体停车库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包)名称: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立体停车库项目
设计单位:中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 联合体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联合体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联合成员单位因大多数属于特种设备单位,可以不入桂建云,不办理CA,投标时的资质、业绩及人员可以在“投标其他材料”栏上传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采用厂家授权模式的,施工单位可单位独投标,投标时带厂家授权进行投标,授权单位可不入桂建云,不办理CA,投标时厂家的资质、业绩及人员可以在“投标其他材料”栏上传即可,以上两种情况均可)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3月18日 16时58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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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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