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大伙房物资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DL-HZ-CG2024007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大伙房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84.16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大伙房物资配送采购,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第二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排名第第三、第四的单位作为备选供应商,依次替补。配送范围包括采购人食堂及其指定地点(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配送杭州市看守所,位于余杭区仁和街道,第二中标候选人配送杭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位于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市拘留所,位于西湖区三墩镇。自2024年5月25日起,以6个月为周期,到期后两家配送供应商对调)。配送内容包括食堂日常需要的粮油类、肉类、蔬菜类、调料类、禽蛋类等物品。

供货期内采购各类食品约684.16万元(其中大米约102万元、食用油约18万元、肉类约132万元、蔬菜类约350万元、禽蛋类约68万元、调料类约14.1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其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杭州市看守所配送,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杭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杭州市拘留所等三家单位配送。自2024年5月25日起,以6个月为周期,到期后两家配送供应商对调。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该特定资格要求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3 月 18 日至2024年 3 月 27 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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