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河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四条山洪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磋商邀请公告
2024-03-181.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河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四条山洪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以此为准)。
3.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4.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4600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1246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曹家村河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四条山洪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7.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 3 月25 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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