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清市政项目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8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整体改造提升一期工程(EPC),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ZHXCGFA240311005)。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整体改造提升一期工程(EPC)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BZHXCGFA240311005/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清市政项目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DN300-DN1600共计3530米,详细清单见附件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2.3交货地点:临清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整体改造提升一期工程(EPC)项目工地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同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等要求。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2、具备相关经营业务资质,能够开具甲方指定增值税专用发票;3、营业范围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它经营许可;4、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生产厂家 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在 500 万元及以上;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满足项目生产需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化学集团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6、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身份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7、环保要求:招标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的,将视为废标;9、符合上述条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从2024-03-19 09:00起至2024-03-24 09: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