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实验室通风设备-化工综合(24年改善设备)采购公告

2024-03-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实验室通风设备-化工综合(24年改善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实验室排风风机及废气处理设备;室内及室外的排风管道、管件阀门等;风机电源线及风机变频控控制系统;通风柜及三节万向排气罩等设施的采购及安装;原有实验室排风系统的管路接驳等。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所有货物运输安装到位。

交付地点:长安大学渭水校区1号实验楼四层化工综合实验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采购会议开始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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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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