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信合作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3-1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苏信合作产业园(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4项目估算投资:约7.15亿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建设内容及规模:苏信合作产业园(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234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6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Gwh定制化生产园区、标准化厂房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道路管网工程、园林景观铺装及停车位工程等。

2.7标段划分: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8工期要求:

一标段:108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

2.9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含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

2)地下物探测(含管线探测)

3)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勘察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4)因设计变更导致增加部分的勘察工作。

(2)设计部分: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根据工艺要求完成项目的工艺区划设计,工艺专业和公用工程专业的PID设计,完成公用工程系统设计及设备选型等,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的能评,安评及环评工作。

3)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4)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设计审查及其他专项审查。

5)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政府部门审批环节报建报批工作。

6)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交底、现场巡检、现场技术支持)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7)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8)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9)负责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组织各项设计任务中的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10)设计范围内的变更工作。

(3)工程施工部分:

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管理,包含: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电力、通信、交通、绿化景观等市政工程。

2)施工过程BIM技术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基于BIM技术的工程施工应用等(费用已含在投标综合报价中,不再单独记取)。

3)负责办理临水临电临建及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4)场地清表工作。

5)现场三通一平。

6)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7)全力协助及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淤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规划验收、环保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10)完成本项目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方案(设计)报批、施工、维护等。

11)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12)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13)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及竣工仪式等工作。

14)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施工图下发后的深化设计工作;图纸内的‘错’‘碰’‘漏’审核。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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