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闻文化中心电视业务机房及办公室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2024-03-18
项目名称: 新闻文化中心电视业务机房及办公室搬迁改造
项目概况: 根据油田公司相关要求,新闻文化中心展览馆办公人员及设备设施全部搬迁至中心办公楼内,主要改造内容有:演播室、视频编辑室、录音室、后台机房等设备机房、卫生间和电视业务人员办公室的门窗、顶棚、轻钢龙骨隔断、阻燃石膏板、墙面处理、供暖制冷系统、电路改造、网络改造、屋顶防水隔热处理等,同时将展览馆内所有电视设备、空调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搬迁到中心办公楼新改造的上述房间;主要工作量是将目前新闻文化中心办公楼内四楼库房、二楼大厅、三楼大厅、1个会议室、1个职工活动室、2个卫生间、若干库房和资料室等充分利用,改建成机房、工作室和办公室,主要功能是解决展览馆内电视业务所有机房和新媒体(电视)编辑部、媒体运营部、技术保障部共计26人的办公需要,将展览馆整栋建筑腾出交给工业服务公司。资金来源于费用化(成本)。"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项目类别: 工程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支机构。3.1 资质条件:承包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库内承包商。3.2 准入要求:承包商应取得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应取得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基建类供方准入资格。3.3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3.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3.6 专业资质:①报价单一式两份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②未通过资格要求审查的单位将不能参与此次谈判活动。3.5 需要到现场:需要。3.6 其他要求:①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责任承诺书)。承包商须具备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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