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延川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延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延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延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