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1、2炉等级检修灰煤渣清运项目竞谈公告

2024-03-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国家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平顶山发电分公司#1、2炉等级检修灰煤渣清运项目
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范围:#1、2炉等级检修灰煤渣清运项目:
1、锅炉9楼水平烟道积灰预估300立方米(#1、#2炉),将积灰由水平烟道清理到渣井内,由干除渣系统输送,由此造成的污染打扫干净(合同期内机组检修,预估2次,据实结算)。
2、空预器出口烟道积灰预估200立方米(#1、#2炉),将积灰装袋运至厂外,由此造成的污染打扫干净(合同期内机组检修,预估2次,据实结算);
3、除尘器入口烟道积灰预估700立方米(#1、#2炉),将积灰清理到除尘器内,由除尘器进行输灰。(合同期内机组检修,预估2次,据实结算)。
4、C、F层二次风箱内积灰预估150立方米(#1、#2炉),将
积灰装袋运至厂外,由此造成的污染打扫干净(合同期内机组检修,预估2次,据实结算)。
5、钢带机倒运灰渣预估量164立方米(#1、#2炉),将灰渣装袋运至厂外,由此造成的污染打扫干净(合同期内机组检修,预估2次,据实结算)。
6、煤仓清煤转运预估10立方米(#1、#2炉),将煤转运至煤场,由此造成的污染打扫干净(合同期内机组检修,预估2次,据实结算)。
计划#1、2炉烟风道及风箱清理灰渣1514立方米,清理积煤10立方米,包含灰渣外运处置。
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谈判响应方应是合法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谈判响应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银行资信良好证明或投标人自己承诺函)。
4.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安全要求:
5.1未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
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5.2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释义同下”)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5.3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或投标人承诺函)。【涉及安全项目需添加红色字体内容】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谈判响应方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谈判响应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查询不得存在失信行为,或存在严重违约、串标、非法取得中标类行政处罚,且在惩戒期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及以上与本项目同类型或相近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签字页、包含主要技术内容等)。
(三)特别说明
1.谈判方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谈判响应方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人联系。
四、发布竞询文件事宜
1.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询价-可参与项目)参与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报价截止日期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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