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西北油田八区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110kV电力变压器11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2024-03-17
2.项目内容:西北油田八区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110kV电力变压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力变压器SFSZ20-50000 110/38.5/10.5±8×1.25%YNyn0+d11 10.5%/18.5%/6.5%油浸自冷+风扇有载开关

2.00

包1-110kV电力变压器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1.8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如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及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9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内11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指S11~S22系列,其中S代指S、SF、SZ或SFZ四种型式;容量大于等于50MVA)至少10台销售业绩且每年不低于1台(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

3.1.10投标人须提供满足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1级或2级能效的110kV,容量不低于50MVA的电力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且满足下列要求:(1)变压器损耗值应满足GB 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限定值要求;(接下条)

3.1.11(接上条)(2)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内容有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型式试验主要包括温升试验、绝缘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内容主要包括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连接组标号检查、空载电流和空载电流测量、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3)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内容、组成部分须齐全、完整。

3.1.12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变压器检测机构包含: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18号)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北段18号或高新区唐兴路7号)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接下条)

3.1.13(接上条)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或同等档次变压器检测机构。

3.1.14投标人必须提供CNAS/CMA认可的CQC或同等机构出具的现有的110kV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标准的不低于50MVA的1级或2级能效认证证书。承诺变压器货到现场时提供CNAS/CMA认可的CQC或等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标准的2级能效认证证书。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1.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3月13日11:30至2024年3月2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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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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