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焦激光同步血管造影系统)电子化(不见面)招标公告
2024-03-16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焦激光同步血管造影系统)(项目编号:JXTC2024130039-0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
项目概况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焦激光同步血管造影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2024130039-02
项目名称: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焦激光同步血管造影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0000.00 元
最高限价:9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浔购2023B001113039 | 共焦激光同步血管造影系统 | 1 | 台 | 13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0:00 至 2024年03月25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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