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发区经营性资产安全生产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GLYZ-20240301号

2.项目名称:开发区经营性资产安全生产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万元

5.最高限价:26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上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