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2307项目X地块变更新增配电箱及室外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15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30000345443

报名截止: 2024-03-18 10:20:00

 

一、招标人信息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招标人的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3招标范围:2307项目X地块变更新增配电箱及室外配电箱采购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2.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项目、北方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业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供方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 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 本次招标结果不当时公布,待清标结束报公司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五、结算方式:

5..1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并确保真实、有效。按节点支付,具体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为①甲乙双方应于当月20日前按配电箱小票办理完月度结算后,次月支付总价款不超过80%;②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6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最终结算款不超过97% ③待整体工程竣工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金(工程结算额的3%,扣除应扣款,不计利息),工程质保金发票须在支付工程款至97%时一并开具,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5.2本次招标付款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商票、银行承兑、供应链、抵房等,非现金付款的贴息费由投标单位承担,抵房比例不低于5%。

5.3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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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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