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部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3-15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9.3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3年;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4.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 密要求;

5.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6.具有依法交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7.具备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9.具备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10.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应当熟悉军队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

11.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中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

12.建立安全保 密制度,配备符合保 密要求的专用设备 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

13.承担物资、服务(不含工程类监理、地勘等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需符合最近一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 “B+”(含)及以上;承担工程项目的代理机构需符合最近一年度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诚信A”(含)及以上;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

申领时间: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21 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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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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