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电源公司清远二期项目锅炉钢架、空预器、脱硝设备及建筑钢结构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5

截标/开标时间:2024-04-02 11:00: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
一、采购条件
本电源公司电源公司清远二期项目锅炉钢架、空预器、脱硝设备及建筑钢结构安装工程,已由项目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预付款及过程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电源公司清远二期项目锅炉钢架、空预器、脱硝设备及建筑钢结构安装工程,具体工作内容明细详见设计图纸、以及现场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及报价表,工程范围和界线划分除本合同约定外,依照《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为原则。乙方施工范围所包含的工作应与主合同中的相应内容一致,且应完全满足主合同相应的工作内容要求。
分界线未列举全面的或者分界线不明确的,实施过程中以甲方的划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锅炉钢架、空预器、脱硝设备及建筑钢结构安装工程,以及工程量清单及对应图纸和国家标准规范应包含的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1.1建筑工程
(1)锅炉本体钢架(含脱硝)安装:主副钢架(含脱硝部分),平台楼梯、平台栏杆、平台格栅板等,包括厂供增补平台安装,钢架节点油漆;
(2)钢炉架及其他:包含不限于电梯竖井(含机房)及其围护封闭、生根梁、炉顶大包、炉顶大罩(锅炉及脱硝屋顶,包含墙皮)、小室及封闭、屋顶落水管、疏水扩容器钢结构、启动循环泵检修单轨吊轨道、炉顶环形吊轨道、空气预热器检修单轨吊轨道、空气预热器防雨棚、燃烧器防雨棚、炉顶检修卷扬机轨道及附件、炉顶吊基础预埋框架及预埋件、塔吊/施工电梯抱攀安装及拆除、施工电梯联络平台制作安装及拆除(拆除费用按《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执行);
(3)空预器及其附属管道、设备安装,电动葫芦工字钢安装,设备接地;
(4)脱硝系统:工艺系统管道、SCR反应器、本体制作安装、催化剂模块、脱硝烟道及烟道膨胀节安装(包含接头粘接)、电气配电室、CEMS小室(包含机务设备及管道)、流量测量装置、性能测试装置(含厂家及热工院)、氨制备供应系统管道及脱硝区装置安装及设备接地、阀门执行机构安装;
(5)其他工作:锅炉上部临时厕所安装,集中供气站(管道等)安拆工作(含在其他报价中,不单独报价);
(6)标段内管道水压试验、蒸汽吹扫、配合取证、维护等工作。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主要包含组合安装、焊接,设备材料运输卸车工作;现场设备消缺;脚手架搭拆、配合取证、配合金检检测工作、调试工作,涉及配合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以及整组启动等配合工作,业主方或甲方要求的其他零星配合工作以及乙方需配合甲方创优所需的工作;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 包括安装、焊接(不含金检、热处理)工作、焊接接缝处的除锈、刷漆、补漆,以及配合金检、热处理、调试等工作;设计变更、设备消缺,包括二三次转运,上述所有工作的接口由后施工者最终完成。电源接口甲方只提供到二级电源箱,二级电源箱以后的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临电管理按甲方的施工临电方案执行。
(2)操作位置高于1.5m的设备(含热控设备、阀门等)需要设置操作和维护平台、扶梯/爬梯、栏杆。
(3)钢爬梯柱头架制作工作乙方负责(严禁使用软爬梯,需按甲方要求继续制作),材料乙供;
(4)其余未尽述事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含甲方指令)说明为准。
(5)乙方负责完成设计变更项目和甲方另委项目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6)乙方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中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甲方的全部工作,并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7)乙方应履行总承包合同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除另有规定外,乙方都应承担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消防、商务、资金、财政、法律等方面的风险。乙方同意并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承担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业主加于甲方的所有责任、风险及费用。
(8)乙方应对因其或其雇员的疏忽所造成的甲方的财产损失或损害负责。
(9)根据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要求所进行的材料计划编制报审;场内水平运输、保管、区域围护(包含锅炉0米区域围蔽、锅炉大门施工及维护,安全飘网施工及维护)等。
(10)乙方负责乙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材料厂家来源地考察费用、材料转运费(含多次转运所发生费用)、乙供材料检测及相关试验以及工程原材料的复试送检。
(11)管道穿平台格栅、试运期间因膨胀影响切割的平台栏杆,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善,168试运行完成前,完成尾工及缺陷处理工作。
(12)各施工班组相关工序和工作面的配合施工,不得影响其他班组的施工。
(13)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前施工成品保护;安全防护设施搭拆;夜间施工照明;成品保护、材料定制化堆放;施工区域每天的文明清理等;根据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措施内容;因场地或施工作业面的原因造成材料的倒运和发生的相关措施;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院设计的相关施工图纸以及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甲方指令等(含口头)。
(14)配合业主、甲方进行验收等有关工作;配合业主要求的水土保持工作。
(15)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记录、验评资料、交底),并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制及打印,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达标创优的有关最新规定要求同时编制六套资料,满足质监站要求,并配备技术员至竣工资料移交前。
(16)负责业主方、甲方材料剩余物资保管和回收及对包装物的回收,并归还业主、甲方统一处理;对于乙方范围施工区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到甲方指定地方堆放。
(17)工作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地震、暴雨等防护措施。
(18)工作范围内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配备能胜任甲方管理的管理人员,并有相应能力;现场施工人员应满足进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配备专职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得兼职、持证上岗)、测量员、资料员)。
(19)详细的工作内容以设计院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及国家和行业的规范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工作内容和接口为准;一般以后施工者负责工作面的接口收尾或以甲方的总协调为原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由乙方承包施工。
(20)乙方的材料、机工具进场均须报甲方备案,退场必须凭备案向甲方报批检查放行,无备案的材料、机工具等物资均为甲方所有。
2.3 计划工期:649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
(1)主材:设备及附件、钢结构及附件、平台楼梯栏杆、格栅板、型钢(除临时加固件、吊耳、运输架等乙供外) 。除甲方提供的上述主材外,其它所有主材均由乙方供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机工具:无,所有机工具乙供,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若使用甲方供应的工机具,乙方付费使用);
(3)耗材:焊材、气体由乙方付费甲方供应,其他消耗性材料乙供(包括建筑钢结构节点油漆);
(4)周转材料:优先使用甲方供应的脚手架材料,乙方付费使用;甲方脚手架材料不足时,由乙方自行解决(采购、外租、内部调拨等);
(5)安全措施材料:乙方付费甲方供应部分:安全帽,劳保鞋,工作服,安全带,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眼镜,耳塞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6)乙方供应部分:安全围栏,安全绳,防坠器(或速差葫芦),孔洞盖板,安全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钢爬梯/软爬梯,安全平台,警告板,警示带,警示灯,警示油漆防火消防设施,临时安全通道等安全设施;
(7)水电:甲方提供至二级水电接口,之后驳接工作及施工所需的电缆、计量表及控制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施工用水由甲方从业主提供的接口引主水管至施工现场周边,主水管之后至现场用水支管由乙方负责建设及维护并承担费用,施工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8)其他: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食宿(含生活用品)、生活水电、交通及办理有关证件费用。
(9)机械供应范围: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机械(除卷扬机、液压提升装置乙供外)、水平运输机械;除上述明确机械外,其余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同时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要求。
(10)其他: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食宿(含生活用品)、生活水电、交通及办理有关证件费用。除已明确甲供的,其余均为乙方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③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④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机机组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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