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文化馆2024年免费开放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5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文化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24年“免费开放劳务外包”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文化馆2024年“免费开放劳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

三、项目概况

深圳市文化馆成立于1980年,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正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展览、讲座,策划组织全市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进行群众性文艺创作和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组织建设文化志愿服务总队、数字文化馆和深圳市文化馆站联盟建设,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建设群众文化艺术资源数据库,承接上级部门交办的全市性公共文化品牌活动等多项职责。为满足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需要,计划配备15个辅助性工作岗位,服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深圳市文化馆(燕南馆)。

四、项目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2024年深圳市文化馆免费开放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具体需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作出声明);

4.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查询证明并作出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作出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投标人作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投标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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