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涵江部分资产租赁招标公告
2024-03-151.1. 项目地点
标的1:莆田市涵江区滨海路(港头)莆田农商行起向东第七、八坎(联体)两开间店面及二楼房屋。
标的2: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保尾横街头平房东起第一坎店面。
标的3: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保尾横街头平房东起第二坎店面。
标的4: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保尾横街头平房东起第三坎店面。
标的5:莆田市涵江区苍然街53号、55号、59号店面及店内货架。
1.2. 项目面积:
标的1:两开间店面建筑面积约93㎡,二层建筑面积约126㎡,合计建筑面积约219㎡。
标的2:建筑面积约19.7㎡。
标的3:建筑面积约21.56㎡。
标的4:建筑面积约20.75㎡。
标的5:建筑面积约100㎡。
1.3. 租赁用途:
用于商业经营、办公、储存货物或住宿(合法经营,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房产权性质为国有资产。
二、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企业法人单位,必须持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投标,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租金年递增3%。(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评标办法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设置最低限价,以超过最低限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等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交缴帐户: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下:
第1标的:3000元;
第2标的:1000元;
第3标的:1000元;
第4标的:1000元;
第5标的:1500元;
3、各投标人应在2024年3月 26 日上午 09:00 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六、实地勘察时间:
2024年 3 月 16 日至2024年 3 月 25 日(正常上班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