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罗山县静脉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县静脉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罗山县城源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A320

2.2项目名称:罗山县静脉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25361.21万元

2.5招标需求:

2.5.1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1788.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991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76.8平方米,包含7栋建筑和2个地下室以及园区内部道路工程、景观工程、雨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等室外工程。

项目基础配套设施连接路道路工程部分,包含一条南起G312,北至产业园园区环路,全长887.211m,道路宽9m,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和照明工程等专业。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园区道路工程部分,包含有两条道路一条为南北向的园区主干道,长616.022m,红线宽24m,一条为园区环道,长2063.905m,红线宽15m,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和照明工程等专业。项目基础配套设施部分,包括必须的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

2.5.2建设地点:信阳市罗山县

2.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

二标段:施工

三标段:设计

四标段:监理

五标段:全过程咨询服务

2.5.4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一标段: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1#地块及基础配套设施的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2#地块及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园区道路、连接路道路工程的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标段:设计,负责本项目设计相关服务。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四标段:监理,包括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标段: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为该项目建设期的投融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全过程项目管理,为工程实施阶段提供即时合规有效的咨询服务,遵循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切实防范相关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服务期限:73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二、五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四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施工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二标段:施工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三标段:设计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3.3.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需熟悉专项债相关政策、具有相关业绩;

3.4 四标段:监理

3.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5 五标段:全过程咨询服务

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3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

3.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9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否则拒绝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0 本项目一、二、五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四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四、

招标文件的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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