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公司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一期送出线路勘察设计、二期送出线路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3-15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一期送出线路勘察设计、二期送出线路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华能库布齐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是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市南部新能源基地的先行实施部分,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西侧靠近G242。项目分为两期同步建设,每期项目容量均为1GW、均配置150MW/300MWh储能,其中先导工程一期送出线路可研部分已完成。
2.2规模:先导工程一期1000MW、先导工程二期1000MW,光伏并网容量共2000MW。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完成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一期送出线路勘察设计、二期送出线路可研及勘察设计。
一期包括:从勘察及初步设计至竣工图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线路无功专篇、消纳报告、工程配套设施的土地测绘、地质详勘(含试桩)、初步设计、专题报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设计评审、竣工图、设计总结等所有勘察设计相关工作。
二期包括: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图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可行性研究论证至完成可研报告并取得批复;环评水保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工作包括线路无功专篇、消纳报告、工程配套设施的土地测绘、地质详勘(含试桩)、初步设计、专题报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设计评审、竣工图、设计总结等所有勘察设计相关工作。
设计需满足国家、电力行业和华能集团勘察设计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验收、生产运维、工程审计等的全面要求。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2.5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
2.6招标风险告知:
本项目二期为分阶段设计,如本项目二期未通过华能集团或北方公司投资决策,则合同终止,可行性研究阶段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因合同终止给投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改革后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改革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或合同范围包含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电压等级、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设总)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或合同范围包含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或任命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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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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