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江公司隔河岩电厂机组及事故照明直流系统蓄电池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2024-03-15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对隔河岩电厂机组110V直流系统两组蓄电池及事故照明110V直流系统蓄电池进行更换,每组蓄电池新增一套在线监测装置。

主要实施内容:采购单体电压2V的阀控密封式免维护蓄电池3组(每组52个)、开放式蓄电池架3组、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3套;完成旧蓄电池的拆除、新蓄电池及配套装置的安装调试。

2.2 计划工期:所有合同设备于2024年7月30日前交货;项目总工期30天,每组蓄电池更换工期10天,计划于2024年8月开始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同类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蓄电池的供货业绩;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8:00时(北京时间)。

5.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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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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