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机车车辆探伤招标公告

2024-03-15
一、招标条件

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机车车辆探伤,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车车辆探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机车车辆探伤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根据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东风4D型调车内燃机车运用保养手册》、《东风4D 型调车内燃机车检修手册》、《关于印发〈地方厂矿企业各型内燃机车小辅修范围及技术要求〉的通知》(济机装〔2014〕41号)、关于对路外企业机车小辅修能力评估情况的通报(机检电〔2016〕241号)、重型轨道车、大型捣固车相关车型检修规则等相关规定,需要对15台机车(DF4DD型)、2台重型轨道车(秦岭GCS220型)、1台大型捣固车(DC-32型)的零部件进行探伤。(具体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机车车辆探伤公开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拆装、清洗零部件、复位、检查、修理、出具报告、验收、售后服务、税费等,保证我单位机车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的过轨手续办理及机车小辅修能力的验收等全部费用。(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服务期:探伤时间2024年4月-2024年12月,每半年探伤一次,上半年探伤时间4-6月,下半年探伤时间10-12月;每年探伤一次的探伤时间4-6月,具体时间以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要求为准。

三、业绩要求

2020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车辆探伤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资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资质证件齐全具备机车车辆的维修资质。

(3)探伤人员必须持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超声Ⅱ级和磁粉Ⅱ级及以上等级探伤技术资格证书。探伤设备、器材满足《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中的相关要求。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起至2024年03月20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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