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饶平县潮人文化传承基础设施暨书画院新建项目配套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122-2024-00107

项目名称:饶平县潮人文化传承基础设施暨书画院新建项目配套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饶平县潮人文化传承基础设施暨书画院新建项目配套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8,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饶平县潮人文化传承基础设施暨书画院新建项目配套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8,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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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 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潮人文化传承基础设施暨书画院新建项目配套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 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