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外线测温仪第2次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2024-03-13

红外线测温仪第2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红外线测温仪第2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PGWZMYHGZHG240312113100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红外线测温仪第2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一、注册资金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设备备件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同类或者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公司级和攀钢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如果投标产品为替代型号产品,必须提供替代型号产品说明书。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23时00分2024年03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1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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