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机场酒店幕墙项目铝板招标公告

2024-03-12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珠海金湾机场酒店幕墙项目铝板供应。

1.3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机场

1.4品牌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2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提供样品及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以后实际供应的样品提供封样。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依据招标公告内的要求提供样品(如有需要),如果未提供样品将不得通过资格预审。

3.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3档次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XX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检尺、点数,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6.5交货地点:珠海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二期B工程(珠海机场酒店一期)-幕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7.1.1预付款:本合同    (有/无)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作为预付款。

7.1.2到货款:甲方资金到位次月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上月到货总价的70%。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7.1.3安装调试款: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97%的安装调试款

7.1.4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调试完毕,并结算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货物价款(结算总价3%的质量保证金除外)。

7.1.5 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7.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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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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