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石路分部视频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3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江苏省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石路分部视频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石路分部视频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主要包括视频图像早期火灾报警系统(软硬一体设备)、系统辅助设备(如:显示器、键盘、音响等)、施工以及质保服务等。项目预算41.5万元(含税价),总价设置最高限价41.5万元(含税价)。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1名投标人中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

10)提供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3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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