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金殿校区各食堂及风味餐厅大宗物资(干货调料类)供应商招选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1

一、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金殿校区各食堂及风味餐厅大宗物资(干货调料类)供应商招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KJZB-08-01-24。

2.2资金来源:已落实。

2.3招标范围: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金殿校区各食堂及风味餐厅大宗物资(干货调料类)供应商招选项目,选定3家单位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后期物资供应由各食堂及餐厅运营商在3家中标单位范围内中自主选择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进行购买。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入围以后可能存在无供货的情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师生、食堂餐厅管理方反馈情况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评价合格后方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内出现相关安全事故或年度测评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作出赔偿)。

2.5 服务地点: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金殿校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用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600.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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