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共南召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智慧统战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

2024-03-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召政采竞磋-2024-4 2、项目名称:中共南召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智慧统战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90,140.00元 最高限价:79014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南召政采竞磋-2024-4-1 中共南召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智慧统战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790140 79014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智慧统战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项目地点:南召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5.6质保期:硬件设备提供1年质保,系统软件提供1年质保,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
3.2供应商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格式自拟,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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