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度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等3镇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03-2024-00177
3、项目名称:2023年度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等3镇土地开发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3.45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53.45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承诺施工期间每月驻场考勤记录不得少于22日。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有合格上岗证件且均为单位正式员工。上述人员均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